----------------------------------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3日发布包头市交通综合养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61号)
包头市交通综合养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交通综合养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6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所投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三)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养护处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苗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养护业务管理信息系统.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05日 1,560,000.00 包头市畅行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评审成员: 马学文 杜天文 岳鹏 李丽萍 苗燕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养护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