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4日发布包头市山北生态修复工程 PPP 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64号)
包头市山北生态修复工程 PPP 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山北生态修复工程 PPP 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6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0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07日-2017年06月09日 公示期限: 3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态修复或园林绿化等业务内容,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截至 2015 年底,企业净资产人民币 20 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 2015 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近5年内,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的生态建设或园林绿化基础设施PPP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条件。 3、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4、申请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经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农牧业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田凤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560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07日 0.0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郭文君、门智君、史学历、张静、彭秀芝、李维元、王莉丽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农牧业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