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4日发布包头市第九中学60周年校庆印刷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71号)
包头市第九中学60周年校庆印刷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九中学60周年校庆印刷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7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0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且能提供本项目招标产品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出版物印刷) 4、包头市印刷定点采购企业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九中学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锐锋 采购人联系方式: 21662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5号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九中印刷项目.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09日 479,500.00 包头市宝罗兰印务有限公司 昆区青年路9号街坊15栋16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白桂花 翁海春 武美琴 任卫国 李锐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九中学、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