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5日发布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自行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2017〕63975号)
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采购编号: 〔2017〕63975号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5年以上招标代理的经验;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4.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中标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招标代理业绩1个及以上;(注:本项目中大型基础设施指中标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项目:地铁、轻轨交通、铁路、公路、道路、桥梁、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或市政基础设施。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及招标师职业资格、近5年内担任过中标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招标项目任意一项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其他人员的专业、数量应配置合理,工作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6.招标代理机构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也未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和通报; 7.投标人本地具备分公司或常设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本地成立项目服务机构;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9.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包头建设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 朱琳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0902 采购人银行帐号: / 采购人开户行: / 采购文件: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下浮)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0日 56%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区曹欣小区物业管理楼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