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5日发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购置第二期创新创业菁英师资特训服装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询〔2017〕511号)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购置第二期创新创业菁英师资特训服装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购置第二期创新创业菁英师资特训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询〔2017〕51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2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63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轻工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19日 96,000.00 包头市高启雄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体育馆道西侧爱购时尚汇1-115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燕金龙 张萍 王永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