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重)”项目(项目编号:HCA(3)20190102J(重))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A(3)20190102J(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重)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0771-280765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邹先生;联系电话:0774-602278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联系电话:0771-280765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CA(3)20190102J(重)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2月15日
成交日期:2019年02月25日
总成交金额:43.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西梧州华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梧州市新兴二路116号 | 43.5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8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并按规定费率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840.0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庆桃(组长)、冯红超、陈德(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重)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重)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重)
项目编号:HCA(3)20190102J(重)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4-602278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邹先生0774-6022783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26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工0771-2807659
联系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四、标讯信息: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重)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采购品目:电力系统安装
行业划分:建筑安装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HCA(3)20190102J(重)
五、成交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2月21日
成交日期:2019年2月25日
总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整(¥435000.00元)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变电房增容和0.4KV线路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低压线架设、低压线墙担组装、箱式变压器基础、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1层2列行车排管、顶管、电力电缆、塑料管Φ100、电杆组立、杆上设备、配电房消防设施等相关的安装工程,项目总工期为60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成交供应商:广西梧州华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1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整(¥435000.00元)
谈判小组名单:陆庆桃(组长)、冯红超、陈德(业主评委)
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主要对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西环办公区现有专用变电箱进行增容和线路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低压线架设、低压线墙担组装、箱式变压器基础、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1层2列行车排管、顶管、电力电缆、塑料管Φ100、电杆组立、杆上设备、配电房消防设施等相关的安装工程。合同履行日期为60日历日,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完工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之日起2年内。
七、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无
八、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并按规定费率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840.00)。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