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6日发布包头市石拐区民政局石拐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施工工程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35号)
包头市石拐区民政局石拐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施工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石拐区民政局石拐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3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2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23日-2017年06月27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采购人名称: 石拐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陈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23日 634,499.00 包头市云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开发区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苏文涛 孟文涛 任君圣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民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