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6日发布包头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技术标准编制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44号)
包头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技术标准编制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技术标准编制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4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2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2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取得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户外广告装饰和广告标识管理服务处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安小平 采购人联系方式: 5*****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5号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27日 80,000.00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58号帝豪天下大厦23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黄建英 郝志强 高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户外广告装饰和广告标识管理服务处、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