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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27日发布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126号)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12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9)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括办公家具生产及销售)或经销商,经销商需(经营范围中需具有办公家具销售)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 10)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近三年需具有100万元以上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杨磊 采购人联系方式: 518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 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880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家具.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入围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19日 包头市明旺贸易有限公司 包头市飞鹿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华礼龙家俱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二号街坊阳光小区16-19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二海壕村 中山市东升镇盛扬街4号一至五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建忠 陈晓明 闫炳文 刘鹏飞 张丽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1日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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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采购 包头市 交通管理 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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