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7日发布2016年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513号)
2016年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6年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51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 投标企业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包头市外施工企业须到包头市水务局建管科办理外进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7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董洁 采购人联系方式: 81137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宗慧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540200137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基本农田.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30日 992,564.00 内蒙古镫口灌区兴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南路和沼潭东路交叉口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2016年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 1 992,564.00 992,564.00 评审成员: 李维元 李晓燕 李美珍 张维东 郝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