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包头市第四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供热热源项目服务商招标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25号)
包头市第四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供热热源项目服务商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供热热源项目服务商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2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从事所投项目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田志梅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供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03日 0.00 内蒙古中新通惠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营大厦4层408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兰志平 杨林田 曹艳艳 姚美仙 姬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