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秋季、2018春季学生教材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38号)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秋季、2018春季学生教材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秋季、2018春季学生教材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3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等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63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折扣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05日 70.08% 内蒙古北方高教图书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呼得木林市场4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伟 杜淑金 史月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