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包头市教育局线上培训课程资源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19号)
包头市教育局线上培训课程资源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教育局线上培训课程资源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41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3)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文件证明材料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袭建婷 采购人联系方式: 51430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30日 380,000.00 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玲珑天地D座3-5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有禄 杜淑金 孙石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