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顺德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软件升级维护项目(项目编号:FSRY-D19001)成交公告
包头市石拐区交通运输局宣传标语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石拐区交通运输局宣传标语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4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石拐区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刘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87281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28日 106,000.00 内蒙古佳艺兴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西一区1号楼10号底店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仁明 刘伟 刘燕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交通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