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包头市公路局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52号)
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5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杨艳芬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6861719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王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30日 599,100.00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3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马东 付璐 杨艳芬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