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日发布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工程、国道331乌兰敖包至乌珠尔段公路工程、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与技术咨询服务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64号)
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工程、国道331乌兰敖包至乌珠尔段公路工程、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与技术咨询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工程、国道331乌兰敖包至乌珠尔段公路工程、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与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6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荷载试验、钢结构检测相关参数)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杨艳芬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71608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uaji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20000630902013617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新支行 项目负责人: 赵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011407575 采购文件: 210、331、G6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pdf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3日 7,506,403.00 中咨公路养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昌运宫17号院北京市政大厦2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希斌 盛利君 常丽霞 孙红梅 杨艳芬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