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日发布达茂旗棚户区改造房屋废土清运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00号)
达茂旗棚户区改造房屋废土清运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达茂旗棚户区改造房屋废土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80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王永良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5147204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燕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m³)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30日 12 达茂旗永固建筑材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达茂旗百灵庙镇融达元亨酒店203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建国、李娟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