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日发布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昆区北部区重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67号)
昆区北部区重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昆区北部区重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6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4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招标网“投标单位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招标投标单位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昆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兵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51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苏纪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昆区北部区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平米)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1日 47.00/平米 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志明 孙志远 沈晓燕 刘雅晶 海立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区教育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