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日发布内蒙古五当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五当召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在景区内外制作宣传道旗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55号)
五当召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在景区内外制作宣传道旗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五当召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在景区内外制作宣传道旗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5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且能提供本项目招标产品的供应商;(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五当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五当召 采购人联系人: 张桂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6616372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王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1.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03日 364,480.00 包头市精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当代大厦办公楼305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敏 曹宇 张桂波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五当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