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日发布包头市中心医院医院网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维保项目 中标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56号)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院网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维保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院网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5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0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0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 供应商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3) 供应商应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闫卫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07日 950,000.00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中心(内蒙古软件园)A座7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志明 翁占琴 沈晓燕 岳素娟 闫卫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7日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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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医院 网络 包头市 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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