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日发布包头市中心医院互联网专线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99号)
包头市中心医院互联网专线采购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互联网专线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9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3.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服务; 4.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通信运营资质,并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王栋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5525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8日 260,000.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阿尔丁大街南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常丽霞 马勇 王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