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76号)
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7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9日-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期限: 3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新版);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哈林格尔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 南绕城 采购人联系人: 郝霞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701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总部经济园E21栋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1310120109014724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五塔东街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亚雄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888148 采购文件: 2017007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9日 3,971,498.00 内蒙古世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5号街坊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慧英 赵菁 胡红 解峰 郭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哈林格尔镇政府、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