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日发布包头海关办公楼物业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02号)
包头海关办公楼物业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海关办公楼物业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0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近1年的类似项目业绩;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海关+袁纪华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27451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商会大厦22层A5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117010104000743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项目负责人: 樊利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808189 采购文件: 物业服务招标文件.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4日 240,000.00 内蒙古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区白彦道军官小区物业处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任卫国 孟庆旭 李福祥 张挥 闫子扬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