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日发布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大厅卫生间、电子监察室维修工程施工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44号)
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大厅卫生间、电子监察室维修工程施工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大厅卫生间、电子监察室维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4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劳动路10号 采购人联系人: 刘淑君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60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卫生间、电子监察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8日 729,503.57 包头市多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青年路15号街坊30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蒿改梅 李媛媛 纪惠文 白亚琼 李勇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