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日发布包头市第六中学包头市第六中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93号)
包头市第六中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六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9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六中学 采购人地址: 昆区友谊大街72号 采购人联系人: 孙成斌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8482628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张彩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头市第六中学物业服务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7日 494,000.00 包头市华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33号万號国际-1902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孙祥秀 孙杰 孙成斌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六中学、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