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2017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91号)
2017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7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9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 投标企业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6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董洁 采购人联系方式: 81137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宗慧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358880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1日 2,654,022.00 内蒙古镫口灌区兴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南路和沼潭东路交叉口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杨建文 任文元 杨丽 闫美华 李丽萍 花冬勇 郝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