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省道315沙尔沁镇辖区段垃圾清运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28号)
省道315沙尔沁镇辖区段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省道315沙尔沁镇辖区段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2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资格及相关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供应商无犯罪行贿记录。 5、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沙尔沁镇莎木佳村 采购人联系人: 高旭峰 采购人联系方式: 49901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7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厅 项目负责人: 金彩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888102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6日 26.23元/立方米 包头市德旺环境保洁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沟门村227号甲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刚 魏爱连 武美琴 金福林 杨建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