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助安居梦想》专题片制作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34号)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助安居梦想》专题片制作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助安居梦想》专题片制作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43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专题片制作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富强路8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李娜 采购人联系方式: 33039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张路、王江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公积金宣传专题片采购说明.tif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5日 40,000.00 包头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2号包头广播电视台产业经营中心203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未录入成员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