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度校园保洁服务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61号)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度校园保洁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度校园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6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63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519909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4日 1,482,000.00 内蒙古瑞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B座7层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挥 白桂花 赵美芬 吴熙萍 王建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