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4日发布包头市公路局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01号)
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0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8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从事地籍测绘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证;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6月至今)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7)土地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8)类似业绩;(9)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联系人: 张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08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700180100932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208977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勘测定界).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7日 699,200.00 内蒙古正誉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天和公寓A座14楼1401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慧霞 张鹏飞 王鹏 黄渤 张林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