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4日发布包头市公路局白云鄂博至固阳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百灵庙高速公路林勘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99号)
白云鄂博至固阳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百灵庙高速公路林勘报告编制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白云鄂博至固阳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百灵庙高速公路林勘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9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8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证; 4.近五年(2012年6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林勘报告编制服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7)项目负责人林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证;(8)类似业绩;(9)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联系人: 张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08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700180100932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208977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林勘).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7日 2,036,200.00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3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慧霞 张鹏飞 王鹏 黄渤 张林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