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成都市崇州市2019-2020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3月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2019-2020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900001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代理机构 | 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028-8220018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2019-2020年度市级 | 采购人地址 | 崇州市崇阳街道昌明路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2215568 | 项目联系人 | 罗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221556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06 15:46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2-28 09:30 | 中标日期 | 2019-03-05 09: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1-30 16:05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崇州市2019-2020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规格型号:0;数量:0;单价:0元;服务要求:机动车保险服务.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府支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供应商地址:0;中标金额:57.75%(商业优惠率).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门娟 宋冰涛 李师可 吴晓波 采购人代表:刘浩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门娟 宋冰涛 李师可 吴晓波 采购人代表:刘浩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承保服务 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社保证明等),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承诺在2小时内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 3.有客户回访安排。 4.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5.有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的具体处罚办法。 6.投标人应与被保险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被保险单位举办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为被保险单位免费举办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等活动,每年不低于1次。 7.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的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 (二)理赔服务 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2.设有365*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 3.保险公司具有用于崇州市行政区域内查勘、定损、理赔的服务车。在接到出险报案后,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理赔人员应于2小时以内赶到报案现场,超过该时限,视为保险公司已到现场,事故车可自行移位;被保险车辆在异地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能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 4.有专人指导投保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5.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原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投保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 6.有机动车辆简易赔案赔付的相关处理办法,为不堵塞交通,责任明确的事故允许移位。 7.承诺设立小额赔付基金,用于小额赔付的快速处理。承诺对责任明确的5000元以下的不涉及第三方的单车事故,相关资料齐全后由保险公司3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赔款到投保单位。 8.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车属单位申请,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相对明确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能确定的车辆损失金额的50%的预付赔款。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出险后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理赔方案(包括:理赔机构的设置;公务车辆出险后理赔过程中所需的手续;投标人对公务车辆出险后执行赔付的标准)及服务承诺。 (三)投标人应提供其所有险种详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其投标报价、承保服务承诺、理赔服务承诺、财务状况以及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履行合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风险分析报告、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 (五)垫付:采购人各单位投保车辆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遭受伤害,在伤员送往医院治疗的情况下,经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确认后,依法应由被保险人垫付和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垫付。 (六)产生的保险费用每半年汇总报采购人备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七)免赔条款为实质性条款,除国家保险监管机关规定或投保不计免赔险外,各投标人不能自行设定免赔条款。 | 其它补充事宜 | 中标供应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府支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694fc001689d4fc8aa38ec.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J682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