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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7日发布包头市昆都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昆区市民大厅建筑拆除道路恢复及零星工程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49号)
昆区市民大厅建筑拆除道路恢复及零星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昆区市民大厅建筑拆除道路恢复及零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4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昆都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 采购人联系人: 郭伟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6861317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陈丽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昆区市民大厅建筑拆除道路恢复及零星工程项目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6日 255,956.00 包头市中实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新城乡甲尔坝村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高红 梁晓静 田雨丰 郝建文 韩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都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