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九原区综治中心装饰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050号)
九原区综治中心装饰改造项目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区综治中心装饰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05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7)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党政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 刘倩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392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燕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 采购文件: 九原区综治中心装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5日 430,519.00 内蒙古诚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昆区青年路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贵全 谢彬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