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建华路以西、经二十六路以东局部地区市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51号)
建华路以西、经二十六路以东局部地区市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建华路以西、经二十六路以东局部地区市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5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外进建筑业企业参加投标开标会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否则投标无效;8、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张涛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1965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6日 2,829,377.00 包头市北方五环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北重厂前路西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杨平 曹慧 田文 李春林 马莎 张涛 王奕兴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