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包头市金属深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光四村片区巨福路项目、新经七路南延项目、希望路南延项目评估招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20号)
包头市金属深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光四村片区巨福路项目、新经七路南延项目、希望路南延项目评估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金属深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光四村片区巨福路项目、新经七路南延项目、希望路南延项目评估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2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5日-2017年08月17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地产评估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昆区卜尔汉图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昆区110国道677公路处 采购人联系人: 田观平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3271713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5日 建筑物评估:7元/㎡ 构筑物评估:5‰ 包头市诚德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口岸花苑东门11号底店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静、崔广庆、王雅琴、张丽娟、田观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卜尔汉图镇人民政府、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