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新建包头市第四医院自动报警系统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09号)
新建包头市第四医院自动报警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新建包头市第四医院自动报警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0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具有消防器材/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江苏天启建设、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集团+金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6****96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 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88016 采购文件: 自动报警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6日 2,481,704.79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278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谢彬杰 蔚海先 赵庆凯 杜娟 刘恋 史俊斌 田志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