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围墙工程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731号)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围墙工程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73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市科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郝建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5472086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8日 3,681,729.00 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通顺街西二区1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苏文涛 李德伟 郭玉 陈静 郝建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