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2019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2019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新凤财采[2019]TP0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台式机20台,笔记本电脑10台,碎纸机2台,复印一体机3台,显示器1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预算金额:17.96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3、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2日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3月7日; 评审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六评标室 评审专家:酒海峰、周胜忠、元玉明 四、结果内容: 经资格评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本次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玮 联系电话:0373-3961571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耿黄大道 代理机构: 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星举 联系电话:18637388288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6号 七、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