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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8日发布2017年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治理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监理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096号)
2017年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治理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7年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治理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09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2日-2017年08月2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取得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6)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7)企业联系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李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405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2日 0.00 内蒙古科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年14#钢院西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贺磊 王晓东 宫凤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