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包头市绿荫路(规划一路-萨如拉大街)工程设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705号)
包头市绿荫路(规划一路-萨如拉大街) 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绿荫路(规划一路-萨如拉大街)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70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4日-08月28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证书;(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稀土发开发区黄河路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厦802 采购人联系人: 王晓志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绿荫路设计.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4日 2.10 包头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 评审成员: 何凤仙 史学历 王斌 李玲 陈楠 童捷 褚阁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