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活动中心维修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07号)
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活动中心维修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活动中心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0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公示期限: 3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石拐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5199096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2日 596,000.00 包头市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大福林综合楼B座523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丽娟 党群辉 张志荣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教育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