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九原区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绿化工程监理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01号)
九原区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绿化工程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区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绿化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0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固定监理从业人员;(5)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的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李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405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韩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1日 0.00 内蒙古科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年14#钢院西院 投标报价费率1%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彦 许波 李春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