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9日发布九原区210国道(110国道—九原出口)带状公园景观工程设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751号)
九原区210国道(110国道—九原出口)带状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区210国道(110国道—九原出口)带状公园景观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75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5、投标人应具备景观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李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405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6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2064386000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项目负责人: 何玉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pdf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9日 1,000,000.00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银都大厦B座三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蒿志程 焉群鸣 闫美华 赵焱 高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