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9日发布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753号)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75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4.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已年审合格)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 5.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所投货物的相关认证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梅莉斯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6148211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7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项目负责人: 任晓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605960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30日 185,000.00 内蒙古凯思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区明德花园综合楼3号 B 2017年08月30日 86,000.00 北京高懋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国际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临空一路5号 C 2017年08月30日 980,000.00 北京君立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嘉悦广场4号楼1516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金成 刘恋 乔如刚 李莉萍 王永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