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0日发布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聘请专业小广告清理公司招标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43号)
聘请专业小广告清理公司招标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聘请专业小广告清理公司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4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昆区执法分局 采购人地址: 昆区白云路13# 采购人联系人: 刘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0150456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陈丽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聘请专业小广告清理公司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06日 285,000.00 包头市鹿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佳福小区物业办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常丽霞 吴熙萍 董骁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执法分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