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0日发布包头市规划局建设路两侧及昆河中桥雕塑设计制作费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80号)
包头市规划局建设路两侧及昆河中桥雕塑设计制作费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规划局建设路两侧及昆河中桥雕塑设计制作费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48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任碧瑶 采购人联系方式: 331664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白敬慈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头市规划局建设路两侧及昆河中桥雕塑设计制作费定稿.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C 2017年09月07日 9,380,000.00 北京然皓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C 2017年09月07日 2,220,000.00 北京铭世经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C 2017年09月07日 2,510,000.00 山西宇达青铜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车红 郭海 赵晓红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规划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