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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0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店招牌匾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68号)
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店招牌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店招牌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6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任务(经营范围具有牌匾设计、制作及安装);;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李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71405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张彩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采 购 公 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8日 15,156,858.00 包头市汇昌广告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万郡大都城7-303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生亮 秦红霞 张志明 郭慧 奥云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