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0日发布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泊东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36号)
水泊东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水泊东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3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7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3、在包头市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王琳虹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21172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张彩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06日 优惠50% 内蒙古众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神华国际公寓B座一单元16D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郭微微 陈静 马莎 姚美仙 杨俊萍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