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0日发布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西大队外网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27号)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西大队外网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西大队外网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2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资质证书 7.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张宏伟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5****28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88016 采购文件: 河西大队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06日 3,716,345.00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金路34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黄波 李翠荣 高红 韩静茹 卢发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6日 |